2014年3月16日

設不設計都一樣!?

「是阿」。

「對於某些型態的消費性產品來說,設不設計都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差別。」

「什麼?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嗎?」

「好吧,就讓我來說給你明白吧......。」


錯誤的認知

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之下,不少商業界的經營者猶如發現新大陸一般的對於所謂「設計」抱持著一種救世主降臨的期待心理。

他們一廂情願的以為只要投入若干資源進行設計,就能夠某種程度的增加自家產品的競爭力,為自己的事業帶來下一個春天。

但是,事情真有這麼簡單嗎?

雖然說把消費性產品劃規為一個範疇來談論,但是這個產品與那個產品卻可能擁有本質上的不同,而對於不同型態的產品來說,「設計」所能產生的作用也是無法一概而論的。


產品產品

為了方便討論,我們暫且將消費性產品區別為「以表現藝術性為主要目的」的產品,以及「以被使用者使用為主要目的」的產品,換句話說就是藝術性與功能性之間在程度上的差異來區分。

對於前者來說,這個產品在藝術性方面的表現如何?

我想這是一個眾人都能夠同意為一個主觀認知的問題,畢竟在當今的時代,人人都能夠接受「藝術價值是個人主觀認定的」這種觀點。

但是對於後者來說,產品在功效層面的表現如何?

也許有些曖昧,但是多數來自於產品的功效(Work)通常是能夠透過一些具有客觀性的測試來加以測量的。

對於一輛汽車而言,一公升汽油能夠跑多遠是可以實際測試出來的,而測試出的結果也因為擁有客觀性而不會被個人所否定,不論這輛汽車的設計研發出自何人之手,這個事實都不會改變。



























設計的投資報酬率

既然企業投入資源是為了在自家產品身上創造競爭力,那們我們姑且可以將「投入設計的資源」與「最終為產品增加的競爭力」來做一比較,這樣的比較結果,我們姑且稱之為「設計的投資報酬率」。

而前述的偏向藝術性取向的產品,就是設計報酬率低的產品,也就是這篇文章所主張的「設不設計都一樣」的那種產品。

我想對於此部落格(博客)的老讀者來說,一定經常頻繁的接觸各種設計相關資訊吧。

但是請回想一下,為何某些類別的產品總是很少聽說是出自某某大師之手呢?

而某些類別的產品卻又是經常以此為號召?

舉例來說,所有的 3C 用品、汽機車等等,皆是不曾聽說出自某大師之手的產品。

而相反的,設計小物、居家生活用品、時尚、功能單純到不行的某些傢俱,卻經常聽到伴隨著大師的名號而出現。


看似弔詭之處就是......

我想對於某些腦袋轉的快的讀者來說,似乎發現了前述的文章內容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前面的內容主張那些不具有複雜功能性的產品就是設計報酬率低的產品,因此投入巨大資源進行設計是不明智的作法,但是上一段文章卻又提出這種型態的產品經常聽到是出自於某某設計大師之手,難道是作者腦袋錯亂了嗎?

我當然相信自己的腦袋沒有錯亂,或者說即使有也不會承認......。

事實上,難以用設計來產生競爭力的產品,就是必須靠行銷來搞定的產品,而設計大師的存在不就是現成的行銷法寶嗎?

因此,我們確實可以看到許多這種型態的產品經常搬出大師來作為號召,以產生競爭力。

這即是說,為產品帶來競爭力的,許多時候不是大師的「設計」,而是「大師」這個身份。

而又為什麼「大師」的身份能夠為產品在行銷層面產生競爭力呢?

理由相當簡單,因為「大師」這個身份具有一種客觀的普遍性,是一種客觀的事實,不容否認,所謂的大師,當然是指那些被多數人認定是大師的人物。

若要說大師的設計是不是好設計,我想這是個人主觀認定的問題,但是若要問大師的設計是否是有(商業層面的)價值的設計,那確實是有的。

因此之故,大師的設計雖然不見得必然是好設計,但卻是擁有高度商業價值的設計。

一個事物的好與壞是個人主觀的認定,而這個事物(在市場上進行交換)的價值卻是客觀的事實。

畢竟,事物的價值只有在交易發生的當下才存在,對於一個永遠不會被交易的物品來說,「價值」這個概念並不存在,而人們所說的「價值」,所指的不就是這個物品所能夠換取他物的能力高低嗎?

故,很多時候能夠產生價值的不是大師的「設計」,而是「大師」,而這一份價值就體現在行銷層面為產品所產生的競爭力這一事實。


實際的案例~

Alessi 作為一個消費性產品的知名品牌,在很早的時候就徹底摸清了這場遊戲應該怎麼玩。



























該品牌的產品具有相當明顯的下述特性~

一、所有產品都是不具有複雜功能性的產品。

二、多數產品都是出自大師之手,而且也刻意強調這一事實。


再來看看另一個有趣的品牌~Valli & Valli

這個品牌的產品就是「門把手」,而且是相當平凡的門把手,不是可以無線上網的那種。

















如果你下載了該品牌的產品型錄的話,你會發現所有的把手都是出自大師之手,而且型錄中介紹該位大師的篇幅與介紹該產品的篇幅一樣大。(這還不是最誇張的)

除此之外,類似的案例不勝枚舉,請各位自行探索吧。


所以結論是......

結論很簡單,大體上來說事情是這樣的:

一個設計大師要為某個產品提昇其競爭力,依據產品自身的型態不同,大致有下述兩種可行作法~

一、做出好設計。

二、只要現身就行了。

而不論身為客戶的那一方選擇了那一種方案,請記住付錢要付的乾脆才是上道的表現。


如何?一切都很簡單吧?







1 則留言 :

  1. 您的文章對我幫助很大,可惜好久沒看到新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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